受疫情影响,全国各地人民政府采取有效的防控措施,对很多企业复工及商家经营进行了严格的管控,导致许多商家无法正常营业,失去收入。那么,在这种特殊时期中内蒙古地区的承租人能否向出租人主张租金减免呢?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支持防控疫情重点保障企业和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中载明,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企业,免收2个月房租。鼓励大型商务楼宇、商场、市场运营方对中小企业租户适度减免疫情期间的租金,各地区对采取减免租金措施的租赁企业可给予适度财政补贴和政策支持。
根据通知可见,对于承租国有资产的承租人免收2个月租金,对于承租其他非国有资产的,人民政府是鼓励对承租人减免租金的,并没有作出强制性的规定。
笔者认为,租金是否可以主张减免得根据实际情况而论,针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承租人可依据“不可抗力”以及公平原则向出租人主张停业期间相应租金的减免。反之,则不可。
自疫情突发以来,各行各业都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对于主动免租金的业主值得尊敬,但不应道德绑架让所有业主减免租金。 |